致畸因素的作用效应个体差异很大,受多个因素影响,包括母胎基因易感性,致畸因素的暴露量,暴露途径,暴露时间及是否存在多因素同时暴露及孕期疾病等。

  • 基因易感性

母胎的基因表达影响致畸因素的效应,如叶酸代谢相关基因缺陷(MTHFR基因突变)易发生神经管缺陷、唇腭裂、及心脏畸形,孕前及孕早期叶酸添加可降低这些畸形的发生率; 胎儿环氧化物水解酶活性降低时,暴露于抗癫痫药物后体内的致畸性氧化代谢产物水平增加;致畸物的作用发挥有种族及性别差别,如白人中神经管缺陷较非洲裔美国人常见,唇裂在男性中发生率高于女性。

另外母体的基因表达及健康状况也和畸形发生有关,如畸形的发生和母体吸收及代谢致畸物的能力有关,另外母体疾病本身也可能是致畸因素。

  • 剂量及时间长短

多数药物存在阈值效应,如剂量低于阈值时,致畸效应和未暴露的没有显著差别。有些药物单次大剂量比相同剂量分次作用时危害大,但是有些药物小剂量长时间作用危害更大,如一次饮用大量酒精较每日分次饮用同样的酒精危害更大,而偶尔的血糖显著升高较长时间的血糖中度升高危害小。

  • 暴露途径

如有的药物经皮经皮肤给药无致畸影响,而全身吸收可能致畸,如氟康唑外用相对安全,而全身用药有潜在的致畸风险。

  • 多因素协同作用

药物相互作用也很重要,药物同时作用可能产生协同效应,如抗癫痫药物与叶酸同时服用时可降低开放神经管畸形的发生风险。

  • 暴露时间

先天缺陷的发生及致畸的类型和致畸物的暴露时间有关,致畸物作用于胚胎胎儿发育的不同阶段,易导致该阶段相关发育器官的畸形。

Fetus-Development-Weeks

受孕后10~14天严重的致畸因素暴露可导致细胞死亡,如果死亡细胞数多,则可能发生自然流产,如果只有少量细胞破坏,它们的作用可能被其它细胞代偿,该时间段称为“全有全无期”。器官形成发生在胚胎期(胚胎期定义为受孕至孕10周[受孕后8周]),胚胎易受致畸因素影响。胎儿期眼睛、生殖器、中枢神经系统和造血系统等器官继续发育,致畸物也可导致细胞死亡或生长迟缓,或影响正常分化,导致胎儿生长受限或中枢神经系统功能紊乱(可能出生时表现不明显)等。

孕前暴露可能导致有害的基因突变,但目前尚有争议。女性卵子DNA复制发生在胎儿时,在排卵前许多年,而男性持续的精子形成使得对致畸因素易感而发生基因突变。

Leave a Reply

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. Required fields are marked *

*